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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建立法律服务“四项机制”凝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信息来源:市工商联 发布日期:2022-08-01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市工商联紧紧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合作,通过建立完善法律服务“四项机制”,充分释放政法部门政策红利、放大部门合作叠加优化效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诉调对接服务机制,做好涉诉调解工作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与法院先后出台《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成立商事巡回审判点,在市、县(区)两级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减轻企业涉诉成本,高效地处理各类纠纷。

多元解纷格局不断拓展

多方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建设,构建“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诉内止纷”三道解纷网。在各大产业园区设立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审执服务工作站,为商会、企业和园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服务。

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凸显

每年度召开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对企业完善合同管理、风险防控、产权保护、法律救济等方面机制的规范引领。


二、建立刑事合规服务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构建沟通协作“新机制”

与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工作交流等6项沟通协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了解企业家的诉求。建立健全涉民企案件优先办理制度,以检察建议促企业管理。

探索监督评估“新模式”

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探索推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企业刑事合规监督评估工作。

展现企业合规“新面貌”

加强合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树立企业守法合规意识。协助企业完善财务审批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在产权、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规范化、合法化建设。


三、建立商事调解服务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发挥优势作用

成立市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指导所属商协会建立商会调解组织,实现市县(区)级商会调解推进机构全覆盖,预防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提高工作水平

与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市工商联所属商会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会员企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调解,提高工作实效。

打造特色品牌

指导商会组织发挥人缘、地缘等优势,成立特色调解组织,市浙江商会先后完成诉前调解案件12件,涉及融资、产权等方面矛盾纠纷,涉案金额2.1亿元,被省高院、司法厅、工商联联合授予 “江苏省优秀商会调解组织”、“江苏省重点培育商会商事调解组织”荣誉称号。


四、建立法律公益服务机制,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举措“形式多样”

与司法局联合印发《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制定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打造“民意直通车”民企板块,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服务平台“多点开花”

与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意见》,建立绿色通道。与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通知》,指导商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商会 律所”融合发展,全市6家县级工商联和85家商协会,已分别与61家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

服务活动“丰富多彩”

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四进四送”等服务活动,通过进商会协会、进产业园区、进重大项目、进顾问单位,送法律指引、送专场讲座、送专门体检、送专业调解,运用法律手段护航企业发展。举办“企业定制法治讲堂”,依托“企业智检”软件,通过“互联网 ”形式帮助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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