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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东海县工商联 发布日期:2023-07-1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深化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商会调解与司法诉讼有效对接,7月13日下午,东海县工商联会同东海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东海县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工商联主席李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仲润,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工商联常务副主席王波,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艳,县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商会和行业商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商协会负责人和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工商联及商协会工作合力,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及商会诉调对接机制运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各商协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和思考,对县工商联与县法院的合作机制和务实举措表示充分肯定和热烈欢迎,并就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李艳副院长传达了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2022-2023)》文件精神,解读了《东海县人民法院 东海县工商业联合会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介绍了当前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形势需求,向县工商联和各商协会提出了工作希望。

王波书记传达了全国及省市工商联有关持续加强商会调解工作的文件精神、具体规定和各项要求,介绍了双方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有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强调了工商联与法院在诉调对接工作中志同道合、目标一致、大有可为,对法院提出了充分理解和持续重视商协会、全程扶助和指导支持商协会、组织观摩和重视培训商协会调解员的工作希望,并就如何把握机遇、强基固本、快速成长对各商协会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安仲润院长表示,商会调解制度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更加便捷、高效、经济地解决商事纠纷,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法院将认真落实和县工商联联合下发的《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案件推送分流承接平台,畅通协作沟通渠道,推进商会调解机制常态化、实质化运行;将切实加强对商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以法官进社区、进网格为载体,实现法官与商会的结对互联、无缝衔接,助推商会调解依法、规范运行,切实提高商会调解工作成效;将常态化开展对商会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开展法律宣讲、旁听庭审、调解观摩等活动,不断提高商会调解员调解工作水平,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进商会调解取得实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李斌主席指出,商会也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对于保障会员企业各项基本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县工商联高度重视商协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包括矛盾纠纷化解在内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下一步,县工商联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化与法院的诉调对接,进一步拓宽商事纠纷解决新渠道,形成多方联动、人员充实、资源共享的工作合力,不断完善诉源治理体系,以更高质量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共同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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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斌主席和安仲润院长还为与会商协会负责人颁发了东海县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特邀调解员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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